温州瓯海是著名侨乡,华侨足迹遍布全球。瓯海籍侨胞在海外拼搏奋斗的百年历程中,留存有侨批(在温州一带多被称为“侨信”“家书”)档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侨批”文物的重要讲话精神,保护好这一世界记忆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瓯海区档案馆现面向海内外社会各界长期公开征集侨批档案。
一、征集内容
1.清代以来直至20世纪80年代,瓯海籍华人华侨通过民间渠道寄给家乡眷属的侨批(银信)及其回批;
2.与侨批相关联的信件、账册、票据、证书、谱牒、照片、广告、匾额、印章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以侨批档案所有者向本馆捐赠原件为主。入选后本馆将为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收藏证书。
2.代存原件。侨批档案所有者可将原件寄存在本馆,由本馆免费提供代存服务,所有权不变。
3.复制征集。对于不愿捐赠或寄存原件的,在征得其同意后,本馆可采取数字化复制或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原件仍由持有者保管。
三、征集要求
1.向我馆提供侨批档案者,应依法对拟提供的侨批档案享有所有权,能依法独立处置,并承诺所提供的侨批档案原始、真实、来源合法、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受侨批档案所有权人委托向我馆提供的,应同时提供委托有关的法律材料。
2.照片形式的侨批档案,应是原始照片,未经电脑或手机软件修改处理,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拍摄背景等。
3.实物形式的侨批档案,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注明形成时间、材质、来源等信息。
4.其他未尽事宜,欢迎来电咨询。
四、权益保障
1.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由瓯海区档案馆进行整理保管,并根据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2.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永久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的开发利用提出合理意见。
3.对不宜公开的档案资料,本馆将依法予以保密。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瓯海区档案馆征集编研科
联系电话:0577-85250950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9号楼
邮政编码:325006
六、附则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瓯海区档案馆所有。
温州市瓯海区档案馆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