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瓯海区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写作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7日后出生);
5.常住温州市区,户籍不限,性别不限;
6.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考程序
1.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4日止。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温州市瓯海区档案馆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将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及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和报名表等电子版文件,压缩成1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B),发送至邮箱:ohqdag@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XXX(姓名)应聘瓯海区档案馆编外人员岗位”。
报名日期以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及面试 :由瓯海区档案馆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初审结果确定参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者,根据电话通知,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4.考试方式:本次招聘将通过面试进行。面试主要侧重于对应试者的岗位匹配性、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成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察包括法院失信审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体检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6.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作待遇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瓯海区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编外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4.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11950。
温州市瓯海区档案馆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