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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区重要纸质档案数字化暨进馆单位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 2015- 05- 11 分享到:

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我区档案信息化工作整体部署,各单位要加快数字档案室建设,积极开展室藏重要纸质档案的数字化转换及登记备份工作。为提高效率、节省资金,减轻各单位工作压力,由区档案局统一申请工作经费,安排场地,统一标准,为机关各部门及镇街提供室藏重要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数字化加工暨登记备份的对象和范围

全区党政机关及镇街(具体名单附后),2014年底以前形成的室藏重要纸质档案,包括保管期限为永久、30年的文书档案。

各单位的业务档案和重要声像、音像、照片等载体档案的数字化转换不属于统一加工范围。

二、数字化加工的时间、场地和资金安排

区档案局在区行政中心9号楼305室设立数字化加工场地,委托有资质公司按照《瓯海区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要求集中开展数字化扫描加工。

本次数字化加工的为时间2015年7至9月份,资金由区档案局统一安排。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在数字化扫描加工之前,要按照本单位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要求,对档案进行再次整理规范,达到瓯海区档案馆接收标准。

2、各单位前来加工时必须提供明确的数量统计和清单,集中加工单位必须至加工现场与加工公司办理交接手续,提交档案电子版的案卷目录、卷内目录或归档文件目录。

3、标有密级的档案一律不扫描。其余档案如有特殊要求不扫描的,须做出说明和标记,以便数字化加工公司在实际工作中按要求操作。

4、各单位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数字化扫描加工工作联系,负责纸质档案的交接和数字化成果的验收,确保在加工期间遇到问题能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人员须定期到数字化扫描加工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便于及时纠正。

5、数字化扫描加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工作人员对数字化成果进行验收,须仔细检查核对纸质档案和数据条目,确认无误后立即将纸质档案取回,以保证加工场地不散乱、档案不交集,并对数字化成果实施登记备份。

6、各单位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之前的档案整理等准备工作,特别是2014年度文书档案要及时完成规范化的整理工作,并将档案统一移交到区行政中心9号(区档案馆)305室。联系人:杨海温;联系电话:85250950(890302)。

四、注意事项

1、数字化扫描以外产生的费用由各单位自理(如更换污损的卷皮等)。

2、本项工作列入档案工作年检内容,作为年度档案工作评先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完成室藏重要纸质档案的规范化整理准备,做好档案数字化的各项配合工作。

 

附件:2015年度室?%9? ??? 0E? 6??字H ? ? ??B ?计划单位名单

 

 

     温州市瓯海区档案局

2015年5月8日

 

附件:

2015年度室藏档案数字化工作计划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

序号

单位

序号

单位

1

区委办

30

区城管执法局

59

区妇联

2

区府办

31

区交通局

60

区科协

3

区人大办

32

区水利局

61

区残联

4

区政协办

33

区商务局

62

区慈善总会

5

区纪委

34

区文广新局

63

区工商联

6

区委组织部

35

区卫生局

64

区国税局

7

区委宣传部

36

区计生局

65

区粮食局

8

区委统战部

37

区审计局

66

区法院

9

区委政法委

38

区统计局

67

中心区建设办

10

区委农办

39

区环保局

68

区铁路建设管委会

11

区直机关工委

40

区外侨办

69

区任桥河指挥部

12

区信访局

41

区安监局

70

区森林公园建设办

13

区档案局(馆)

42

区市场监管局

71

区牛山片区建设办

14

区编办

43

区审管办

72

区广南路建设办

15

区老干部局

44

区旅游局

73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6

区委党史研究室

45

区体育局

74

景山街道

17

区新闻中心

46

区新居民局

75

新桥街道

18

区文明办

47

区机关事务局

76

娄桥街道

19

区台办

48

区供销社

77

潘桥街道

20

区发改局

49

区经合办

78

梧田街道

21

区经信局

50

区移民办

79

南白象街道

22

区教育局

51

瓯海经济开发区

80

郭溪街道

23

区科技局

52

区金融办

81

瞿溪街道

24

区民宗局

53

区温瑞塘河管委会

82

丽岙街道

25

区民政局

54

区城建办

83

仙岩街道

26

区司法局

55

区出让办

84

泽雅镇

27

区财政局

56

区征迁办

85

茶山街道

28

区人社局

57

区总工会

86

三垟街道

29

区住建局

58

团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