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区档案局于2014年12月份对全区相关区直部门、镇街档案工作进行年检。
本次年检采取单位自查申报、区档案局对单位自查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方式,共年检73家单位(其中区直部门60家,镇街13家)。经综合评价,研究决定,2014年度档案工作年检结果优秀27家,合格46家(详见附件)。
年检结果表明,全区档案工作总体形势趋好:一是重视程度普遍增强。绝大多数单位对档案工作越来越重视,均配备专(兼)职档案员,制度健全,设施齐全,保管安全。二是档案收集及时、整理规范。多数单位能将档案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对文书、业务、特殊载体档案实行综合管理,及时归档,无积存文件。三是档案人员素质有所提高。各单位档案人员大都学历较高,素质较好,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主动提升业务水平。
同时,全区档案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单位对档案工作未予真正重视,“讲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干起来不要”。个别单位甚至连年检材料也置之不理,久拖不交。二是有些单位档案人员更换过于频繁,档案人员兼职过多,疲于应付,影响档案工作。三是多数单位存在重视文书档案,忽视业务档案、照片档案、特殊载体档案收集整理的现象。四是部分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单位的档案管理上出现滞后现象,档案利用编研、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五是少数单位档案室“八防”措施不到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深入贯彻我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瓯委办发〔2014〕141号),加快建设与瓯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档案工作新局面,请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照做好整改工作。
1、加强档案工作条件保障。各单位要逐年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加强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八防”措施,不断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2、注重档案人员业务培训。各单位要配齐配强档案管理人员,健全档案管理网络,支持档案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交流活动,为其依法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档案工作有人做,做得好。
3、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各单位务必按照国家档案局8号令要求,及时、完整、准确整理归档。要严格按照报批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操作,确保各类档案完整安全保管。
4、加强日常监督指导。档案资源涉及民生,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各镇街、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对基层站所、村(社区)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杜绝档案安全事故。
附件:2014年度档案工作年检结果名单
温州市瓯海区档案局
2015年1月19日
附件:
2014年度档案工作年检结果名单
优秀单位: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民法院、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司法局、区水利局、区经信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信访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人口与计生局、区新闻中心、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娄桥街道、景山街道、新桥街道、潘桥街道、梧田街道。
合格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人民检察院、区委农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发改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统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旅游局、区审管办、区经合办、区供销社、区文广新局、区体育局、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区机关事务局、区金融办、区城建办、区移民办、区民宗局、区台办、区侨办、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残联。
南白象街道、郭溪街道、瞿溪街道、仙岩街道、丽岙街道、茶山街道、三垟街道、泽雅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