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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室业务
关于征集瓯海老照片的通知发表时间: 2013- 09- 22 分享到:
老照片是历史的缩影和见证,是珍贵的档案资源。为了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源,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过去,感受发展,激发爱家乡、创事业的热情,区档案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反映瓯海历史变迁和社会发展的老照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3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凡持有瓯海老照片的单位、个人、区内外摄影爱好者及摄影协会团体均可参加。
三、征集内容
各界人士收藏或拍摄的,反映瓯海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各类老照片。具体包括:
1、反映瓯海经济社会发展及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工程建设的照片。
2、反映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人到瓯海视察工作和生活的照片。
3、反映历史文化名人在瓯海活动的照片。
4、能够体现瓯海“第一、第一次、第一人、瓯海之最……”等内容的照片。
5、反映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瓯海纪实性老照片,包括民俗风情、民间工艺、不同时期旧街貌、旧村镇、旧民居、老字号商店的照片以及同一区域前后变化的照片。
6、建设、生产、生活场景以及路、桥、车、站等,并能反映百姓衣着、饮食、居住、出行、文化、教育、劳动、宗教、休闲等变迁的个人照、家庭照、生活照、工作照、生产照、活动照、集体照、单位景物照等老照片。
四、征集要求
1、应征照片数量、尺寸不限,无需装裱,单幅、组照、黑白、彩色均可,原则上要求提供原件,翻拍件、电子版亦可。
2、应征照片等历史资料要求内容真实,画面感染力强。每幅照片请附带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照片中的场景或人物说明,并注明照片所有者或者收藏者、提供者的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3、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事宜由照片提供者自行承担。
4、老照片提倡、鼓励捐赠。照片一经采用,即由区档案馆永久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凡是征集到的老照片,区档案馆拥有使用权,并适时公开展览或集结成册。但其所有权和著作权仍归原作者所有。
5、本次征集活动将对入选收藏的照片根据史料价值,举行评奖活动,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优秀奖若干名。
五、征集方式
1、提供者可将老照片自行翻拍(扫描),电子文档和照片说明通过邮箱投稿,电子邮箱: ohqdag@163.com。
2、提供者也可将老照片原件送至瓯海区档案馆(数量较多或较为珍贵老照片,亦可上门取件),翻拍(扫描)后归还原件。地址:瓯海区娄桥街道新区府行政中心9号楼405室,联系人:夏晓忠,QQ:46273713,联系电话:0577—88511952。
 
温州市瓯海区档案局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