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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征集红色档案 传承红色基因”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21-03-11 分享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挖掘和保护散存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用档案生动讲述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改革开放史,铭记和传承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光辉历史和红色基因,瓯海区档案馆、瓯海区委党史研究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1921年以来与瓯海有关的红色历史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早期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在瓯海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的相关档案资料。

(二)反映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在瓯海的重要活动、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的档案资料。

(三)老党员、革命先辈后人以及群众个人留存的与瓯海红色历史相关的笔记、日记、书信、手稿、讲话记录、回忆录、奖状、立功证明、调查报告、有关文件的摘抄件或复印件,以及照片、题词、留言、签名、录音录像和各种有历史价值的实物等。

(四)以建党百年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文学艺术作品。

(五)反映瓯海建县以来发展历程的新老照片。

(六)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资料和线索。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区档案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二)复制。非国家所有的珍贵档案资料,所有者暂无捐赠意愿的,可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7月1日前所征得的档案资料将筛选推荐参加我区庆祝建党100周年纪念活动等的相关展览。

四、征集要求

档案资料应权属明晰,客观真实,并附必要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等)。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真实记录,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

五、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瓯海区档案馆征集编研科、瓯海区委党史研究室编研一科联系。

联 系 人:杨哲、林世宁      

联系电话:88511950、86099816

电子邮箱:ohqdag@163.com

邮政编码:325041

联系地址: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9号楼409办公室

 

瓯海区档案馆

瓯海区委党史研究室

2021年3月11日